大足区兴荷工艺品经营部成立于2013年11月27日,注册地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北宋街172、174、176、178、180号,法定代表人为刘兴荷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食品经营(销售预包装食品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,五金产品零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大足区宝顶镇北宋街172、174、176、178、18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