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:
学校女生宿舍管理人员1名。
二、招聘原则
(一) 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
(二) 道德品质优良;
(三)综合评估,择优录用。
三、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.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要求:
女性,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。听从安排,勤劳肯干,有丰富经验的优先考虑。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,无不能胜任工作的身体疾病、精神疾病;
5.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;
6.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,被开除公职的;
3.欺压群众、横行霸道,涉及“村霸”、宗族恶势力、黑恶势力,群众反映强烈的;
4.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,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、非法宗教活动的;
5.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。
同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宜报名:
1.煽动、组织、参与非法上访,或长期无理上访,影响社会稳定的;
2.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;
3.因聚众赌博、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,或有涉毒问题的;
4.道德品行低劣,影响较坏,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;
5.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。
四、招聘流程
(一)个人报名程序
1.在学校政教处报名,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报名电话:
郭老师13594640731
阎老师13883413170;
2.报名日期:时间为2024年8月20-27日;
(二) 资格审核
由学校政教处成立资格审核小组,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核实,根据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面试初审,确定后交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结果。
(三) 招聘形式:面试
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(四)聘用
1.本次招聘本着“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以面试和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考察人选,若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;
2.考察合格者须进行体检和政审,合格者予以聘用;
3.面试后,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;
4.试用期:一个月。试用期不合格者、自动放弃者依次递补。
五、福利待遇
(一) 根据招聘条件,人员聘用方式为编制外劳务派遣合同。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编制外劳务派遣合同职工购买相关保险。
(二) 所聘人员的工资按学校编制外职工工资分配办法执行。
六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
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材料和证明,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。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。